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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银川3月30日电(李存贵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焦敏龙)“2022年以来,宁夏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共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6件46人,助力追赃挽损2598.3万余元;批捕强迫交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合同诈骗及侵占、挪用公司资金等犯罪案件30件39人,起诉95件172人;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件14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15人,起诉涉养老诈骗案件24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胡燕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以上数据。
胡燕介绍,2022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通过制定《全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方案》等,建立一套涉案企业合规运行机制;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在自治区工商联设置办公室;承办案件院协同第三方组织,督促涉案企业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13、审查终结3件,在依法公开听证后,对整改合规的3家企业、5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胡燕说,“这有效降低了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办理了一个案件、垮掉了一个企业!”
“虚假诉讼既损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又极大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隐蔽性,获取线索难,查证难。2022年以来共发现虚假诉讼案件线索58件,提出监督意见52件。”胡燕介绍,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有重大影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上下级院共同会商办案遇到的问题,市级院通过指定管辖、抽调业务骨干,深挖细查案件线索,找准虚假诉讼监督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利用最高检“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结合裁判文书网及其他案例检索平台,加大对高发常发的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离婚析产、追索劳动报酬等领域案件的审查力度;中卫市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制定《关于共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协作意见》,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联合开展惩防虚假诉讼工作。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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